▲逼中風母泡60度熱水活活燙死,臺北地院判刑2年。中時資料照片
潘姓女子去年6月命令中風母親坐進60多度高溫熱水浴缸,6小時后發現母親已無生命跡象才報警,她還說只是懲罰母親不聽話,檢方依傷害致死罪起訴,臺北地方法院將她判處2年徒刑,緩刑5年,可上訴。
去年6月9日警消獲報1名70多歲老婦陳尸北市中正區某公寓浴室內,警方因老婦中風,客廳、房間堆滿雜物,原本分析疑為意外死亡案件,但檢察官依據警方報驗的現場照片,發現老婦是頭朝浴缸、腳朝門口俯臥地板,認為死因恐不單純,與法醫進行相驗。
老婦家屬向檢察官證稱,死者與38歲潘姓女兒相依為命,死者寵愛潘女,認為,死者可能是自己放的洗澡水太熱而不慎發生意外。潘女則說,案發當天她在房內玩計算機,等母親準備午餐,母親平常都是晚上洗澡,不知道為什么當天中午就去洗澡了,她沒吃飯,只吃了幾顆糖果繼續玩計算機。
潘女表示,她下午曾進浴室看過母親幾次,母親還會改變泡澡姿勢,直至晚間6時,發現母親似乎已無呼吸,她趕緊打電話報警,并把母親拖出浴缸。
檢察官認定潘女故意放熱水并命令母親浸泡其中,有傷害犯意,導致母親因曾局部中風,造成溫感異?;蛞蛐袆硬槐?,無法離開浴缸被燙死,依傷害致死罪起訴潘女。
來源:中時新聞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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